因2018年年报审计机构“无法表示意见”,坚瑞沃能收监管函
原标题:因2018年年报审计机构“无法表示意见”,坚瑞沃能收监管函 来源:资本邦
12月25日,资本邦讯,坚瑞沃能(300116.SZ)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。
2019年4月30日,坚瑞沃能披露其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,主要涉及事项为审计师无法获得公司有关货币资金、存货、应收账款、固定资产、在建工程、收入与成本等重要会计科目以及业绩补偿、或有事项、债权债务转移交易等事项充分、适当的审计证据,无法判断相关会计科目的真实性、完整性以及披露的恰当性,也无法判断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。
李先军作为坚瑞沃能董事兼副总经理,李玉萍、李成作为公司时任独立董事,徐凤江、余敏浩、慕菲作为公司监事,纪翔远作为公司总经理,徐长莹作为公司财务总监,未能恪尽职守、履行勤勉义务,违反了深交所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(2018年11月修订)》第1.4条、第2.2条、第3.1.5条的相关规定;李军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,未能恪尽职守、履行勤勉义务,违反了深交所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(2018年11月修订)》第1.4条、第3.1.5条、第3.2.2条的相关规定。
深交所要求上述人员表充分重视上述问题,吸取教训,及时整改,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。
头图来源:东方I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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